近期,石河子税务局稽查局结合一起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的典型案例,告诫税收违法者:天网恢恢,“黑名单”无处不在。
,迫于“黑名单”强大的社会压力,3年前,处处受限、无路可逃的刘某最终选择了自首。
直到现在为止,刘某都不敢相信,“黑名单”的威力竟然这么大,,自己就已经寸步难行。
时间回到刘某决定潜逃的前一天。
“您好,请问是刘某吗?”接到石河子税务局稽查局打来的约谈电话时,刘某就开始警觉起来,“逃,在税务机关现在还没确认之前赶紧离开石河子。”
发现刘某出逃后,税务部门加紧案件查办,在确认虚开后的第一时间将刘某录入“黑名单”,联系多部门并对其实施联合惩戒。
正在观望的刘某敏感地发现势头有点不对劲儿,虽然坐飞机会留下痕迹,与其继续观望不如逃到内地去,这节骨眼上顾不了那么多了,时间拖不得。带着一丝侥幸,刘某决定立刻订机票。可是,原本很快捷的出票流程竟然在第一步就卡住了,提示限制购票。这着实让刘某的心猛地抽了一下,自己还没去税务机关约谈,,再怎么说也不可能这么快就有限制了吧。换火车竟然也提示不行,这可让他慌了手脚,“开车?路上这么多的检查站可怎么办……”
在百般尝试后无法离开新疆,无计可施的刘某将目光放在频频出现的“黑名单”这个词上,是不是就是因为它,挡在了自己逃出生天的路上?
查询一番之后,得到的结果让刘某万念俱灰,最终选择去自首。
经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判决,刘某石河子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,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。
来源:新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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